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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与路径******

  作者:张小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城市风险的本质特征为“超辖区化”。城市风险并不总是内嵌于城市行政单元,它的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并不局限在固定区域,还可能超越特定的行政边界,向其他城市溢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密集的城市人流中,病原体迅速传播会加剧风险蔓延和扩散的可能性。各类自然灾害潜藏着次生性灾害威胁,容易触发更大范围的灾情,如暴雨灾害,一旦上游河流决堤,很容易引起中下游城市的洪灾。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虽发生地点和影响范围相对集中,但不妥善的处理同样也可能对其他城市造成不良影响。城市发展中涌现的新兴风险,特别是技术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具有很强的复合性、联动性和叠加性,更可能产生超越空间范围的颠覆性影响。

  我国城市风险防控模式具有典型的“辖区性”特征。我国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应对城市风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指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基本法和单行法都强调了突发事件的本地负责、本地化解特征。

  在面对“超辖区化”的城市风险挑战时,“辖区化”的属地管理防控模式难免会陷入失灵困境。一方面,它固化地引导行政人员遵循应急管理的属地思维,忽略了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权责配置与相互协作。当出现跨域风险和危机时,地方政府往往会在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驱动下“自扫门前雪”,片面强调本地的风险处置责任,忽视甚至搁置“共同责任区”风险问题,继而可能导致跨域风险问题的防控呈现出分散化、碎片化状态,并最终延误风险的最佳处置时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源与能力难以适应跨域风险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基本形成了与属地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信息收集、报送程序以及资源调集、分配机制。当风险出现后,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固定规范的流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而城市跨域风险超越了单一行政区域范围,发展演变趋势不确定,表现形态多变复杂,更重要的是,它突破了地方政府的风险治理权限,涉及到不同应急力量的博弈与权衡,仅仅依靠某一城市的属地管理模式显然很难产生成效。

  基于此,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极为必要。跨域,顾名思义是跨越地域界限。由于地域具有明确的区划边界性,因此,跨域实际指向的是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划;而行政区划又有各自的法定治理权限,这意味着跨域更深层的是对单一治理权的突破。当风险的潜在致灾因子、可能承灾对象超出了城市的行政区划,城市跨域风险就产生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有三种典型情境:一是潜在致灾因子超出特定行政区划范围,涉及两个甚至多个城市辖区,如河流水位暴涨会波及流经的中下游城市。二是潜在致灾因子发生在某一城市范围内,而可能的承灾对象分布广泛,如火山喷发后的火山灰顺着风向飘至其他城市。三是潜在致灾因子与可能承灾对象分别分布在不同城市区划。这三种情况都超出了单个城市的治理权限和治理能力,需要采取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的重要类别和突破。协同治理是对原有治理范式的超越和发展,它强调在尽可能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同时,通过协力合作、共同行动的方式,最大可能地维护整体利益。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不同城市主体代表着多元利益,它们需要通过博弈协商、相互协作的方式,化解区域风险问题,实现区域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是在一般性跨域风险治理的基础上,对治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更高层次追求。根据现有跨域治理模式分类,结合跨域风险治理的现实情况,可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划分出两种类型:上级政府主导型和平行区域自发型。第一种类型强调中央政府或者共同上级政府的权威性,他们是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发起方,掌握着治理过程中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第二种类型则出于城市主体的自发性,不同城市特别是毗邻城市,出于各自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利益需求而主动形成的治理模式。结合实践看,平行区域自发型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运用更为广泛。总之,突破地理空间整合应急力量进行合作应对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趋势。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建构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核心是通过总体顶层设计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体制。它囊括了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布局,同时还包括各城市共同体基于区域实践构建的治理体制、组织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职能配置和责任关系。它深刻体现了在服从中央政府关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最高指挥、协调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跨域城市共同体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的模式特征。

  第一,完善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我国城市种类繁多,行政结构复杂。从城市规模看,包括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从行政结构看,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这些城市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政治话语权上存在较大差异,完全依靠自组织、自我协调的方式,可能会陷入组织无序、协调不通、效率低下的困境。因此,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布局、设定规范就极为重要。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布局并积极推进城市跨域协同治理,打造了一套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则体系和组织体系,为城市群地方政府进行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示范。中央政府在强调区域合作、融合互动、资源共通、服务共享等区域发展的同时,还兼顾了风险、灾害、危机的安全统筹。

  第二,探索“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厘清了应急管理实践中的政府上下级关系,为风险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然而,现有的治理体制高度聚焦特定行政区划内的突发事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跨域风险这一重要类别。基于此,有必要建立面向跨域风险的新体制,以进一步规范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实践中的权责关系,特别是不同城市领导权、指挥权的配置问题。具体地,应形成“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综合协调是指不同城市政府应急领导力量组成的综合性协调机构享有跨域风险治理的协调权,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的职能,发挥跨域风险治理的运转枢纽作用。协同共治是指风险的发生地城市、波及地城市政府协同参与、共同治理跨域风险问题,以谈判、商议的方式达成跨域风险治理的最优行动方案。属地管理是在坚持综合性协调机构协调作用和跨域治理共同体协同作用的基础上,延续片区责任制,辖区政府仍然是本区划范围内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先响应人,负责向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其他城市传输信息,在配合跨域治理共同体风险处置方针的同时,负责应急处置本区域的风险事项。

  第三,设立“综合性协调机构”为主导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力量。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的设计,既要兼顾中央政府在工作协调方面的权威性优势,还要尊重跨域城市政府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并妥善适应多元风险类别的外部情境。基于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组织体系要特别注重三项内容:一是构建中央层面的跨域风险协调办公室,规划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工作,必要时还可以由相关部门参与到城市跨域的机构体系中。二是设立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毗邻城市要主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各地政府、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组建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将其作为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常设机构,发挥指导、协调的核心作用,保障跨域风险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例如,2012年,为了应对突发性跨界水污染事故,长三角二省一市成立应急联合委员会、预警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专项工作组等机构,制定跨域治污的行动方案并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工作。三是设立具体风险导向的跨域协同治理办公室。在综合性协调机构内,下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主要类别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办公室,专门对接各自领域的日常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专业性。

  第四,理顺各类机构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职能配置。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过程中,综合协调工作普遍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催生了城市政府差别化的风险回应态度。风险是一种未然状态,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城市管理者,往往会选择采取消极、懈怠的态度回应跨域风险事项和合作治理活动,这可能会影响到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活动的实际进展和整体成效。二是城市主体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治理权和多样的利益需求,跨域合作需要统筹的因素多,协调的难度也更大。为了克服双重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协同组织机构的职能,加强机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此,特别需要赋予综合性协调机构以必要的实质性权力,发挥该机构的权威作用,确立该机构的跨域风险常态化预防与治理职责:负责起草跨域风险治理协议,编制风险防控预案,研究制定风险协作的重要政策、年度计划与合作事项,并负责组织召开跨域协调会议。同时,还要明确该机构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监控、风险沟通各环节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调度职能。当出现重特大跨域风险,超出综合性协调机构的应对处置范围和能力时,中央相关机构应及时干预,对风险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第五,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责任框架。清晰的权力责任体系是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城市跨域协同风险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不明晰,“谁主责、谁担责”的问题有时处于模糊状态。责任关系不明晰,即便促成了跨域协同治理活动,城市主体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很容易在风险的治理参与、评估沟通、响应处置过程中产生侥幸、懈怠心理。对于愿意承担责任积极作为的主体而言,也难免会存在定位不明、把握不清的困惑。因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应当妥善配置权责关系,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责任框架。一要建立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责任体系,建立跨域风险治理的责任清单,明晰各主体单位在跨域合作、联合治理中的权责范围,实现重大跨域风险治理发生地牵头、波及地配合的组织模式。例如,《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将建立协同应急责任体系列为五大工作内容之一,指出要“以区域应急联动综合预案为指导,研究确定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工作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队伍的工作责任,联合编制区域协同应急责任清单”。二是明确城市主体在跨域风险治理中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定法律或者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对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完全,甚至刻意隐瞒和虚报风险信息,以及不积极参与跨域联合协作,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配合等行为,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顶层设计和模式体制,需要通过完善的运行机制设计来保障落实。当出现跨域风险时,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城市能够担负起单独应对风险的防控责任和能力。为此,需要通过各种制度或非制度性约束,鼓励各城市采取联合行动,维持稳定、持续和正式的合作关系。这需要重点处理好城市间三个方面的协同:一是目标协同。不同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主政官员治理理念上存在着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参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目标偏好可能会不太一致,对跨域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存在着差别化的需求。相比于风险波及地城市,风险发生地往往有着更高的目标追求。而目标的不同又会带来城市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因此,需要对主体目标进行调和,尽可能达成趋同状态,兼顾各城市切实需求的同时,保证目标的可操作性。二是过程协同。风险治理一头连接着常态,一头连接着应急态。因此,风险治理除了要衔接好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指挥、跨域救援等全流程防控和资源供应、信息沟通等全方位保障的协同外,还要妥善处理常态与风险态转换时的协同关系。一方面,保证日常演练、风险监测、预防与风险识别、处置的高效衔接,确保跨域风险出现后,城市政府能第一时间从常态管理转换到风险处置状态,迅速调配资源进行响应。另一方面,还需关注风险应对与应急处置的协同,做好跨域应急管理的准备,以在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灾害后有充分的动员力、处置力。三是资源协同。主要是推进不同城市间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协同,保证跨域资源供应体系完整、规范,在应急状态下能够迅速调配。

  具体来说,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设计,包括沟通机制、评估机制、利益机制、信任机制等方面。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理以及风险监控这四个步骤中,自始至终都需要进行风险沟通。只有将风险的相关情况,包括风险来源、范围、特性、演变趋势等,传达给相关的人,包括导致风险的人、面临风险的人、需要进行风险治理的人,风险治理活动才有价值可言。跨域风险波及面广,涉及因素复杂,加上不同城市间的地理区位阻隔,信息的分布极为分散,各城市主体往往只掌握着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状况,对整体风险情况缺乏判断,这会很大程度上限制风险治理后续活动的开展。因此,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是保障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方面,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常态化沟通。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手段,搭建现代化跨域风险信息平台,实时监测、追踪并实时共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传统风险和新兴技术风险领域的风险源信息,保证跨域治理共同体能够在完整的信息链条下对风险的整体态势和演变情况进行科学的研判、评估,并提醒可能涉及的毗邻城市做好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完善风险治理过程中的基础信息共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风险是突发事件的萌芽状态,风险治理是应急管理活动的起点。各城市的跨域风险治理活动,除了做好一般性的风险处置活动,还要共同应对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突发事件甚至跨域危机后的管理活动。因此,城市之间还需要就应急基础信息达成充分沟通,如及时共享城市人口总量与空间分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规模、应急技术配备等情况,以便充分识别各城市的资源储备情况,明晰区域整体的应急储备短板,以更好地进行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

  其次,构建合理的评估机制。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具有时间周期上的持续性和持久性,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某一次风险治理活动就能终结的。因此,及时地发现问题,针对性地改进问题,为之后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积累有益经验就极为重要。这需要依托合理的评估机制,对治理过程中的表现、治理绩效等进行评估。在评估主体上,需要综合性协调机构、跨域城市共同体、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形成以学术机构、专业团队等第三方机构阶段性评估为主,综合性协调机构与跨域城市共同体定期自评为辅的评估体系。在评估内容上,一是针对风险治理活动的评估。还原风险治理情境,就应急预案、治理协议的有效程度,风险预防、评估、处置工作的及时程度,资源准备、信息交流的充分程度,风险应对效率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评估和改正,更新和完善风险治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推动城市风险治理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二是面向各参与治理主体的评估。确定综合性协调机构在跨域风险治理中领导、指挥、协调行为的有效性情况,掌握不同城市在风险协同治理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情况,了解各城市主体参与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成本投入、工作成效和责任履行情况。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要实施明确的奖惩结合方式,加大有效经验推广力度。

  再次,建立清晰的利益机制。对于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不同城市政府主体而言,首先需要调和、平衡的就是政府利益关系。建立利益机制是保障参与主体充分享受利益,实现利益分配最优化的重要渠道,它包括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两个部分。其中,利益共享是跨域风险治理的前提,有效的利益共享有利于维系跨域风险治理活动的稳定性、持续性。但现实中,不同城市政府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收益是不均等的。当跨域风险被成功化解,它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风险转变为突发事件后的社会经济损失,这一潜在收益对风险发生城市体现的尤为直接和明显。而对于风险波及地城市而言,不仅获利十分受限,还不可避免地存在成本投入损耗问题,这种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失衡很可能会破坏城市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利益补偿机制旨在化解这一问题,它通过调和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跨域协同治理维系长远发展。然而,具体到城市跨域风险治理领域,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尚未成型。未来可尝试结合区域间共补和第三方激励两种渠道,丰富专项基金、资金补偿、专业人才培训、应急平台搭建等补偿方式,鼓励跨域城市共同体就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的利益关系达成共识,努力实现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构建稳定的信任机制。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各城市主体拥有平等且独立的治理权,缺乏来自治理体系和整体性治理理念对跨域协同的制度硬约束。基于此,寻求一种有效的、促进合作的软约束显得极为重要。信任机制是软约束体系的重要内容。信任的本质是承诺被兑现的程度,高水平的信任不仅能促进合作的生成,同时还能保持合作的灵活性与持续性,并降低合作成本。维系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是达成城市区域内外安全合作的必要基础。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打造跨域城市共同体自身的政府信誉,结成地区性信任联盟。大多数的城市政府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难题,这增加了它们资源投入的风险以及跨域合作的监督成本。通过鼓励政府主动守信,并在跨域合作中结成信任联盟的方式,塑造城市良好的信誉形象,营造跨域间的互信文化。另一方面,要构建与信任机制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纵向上强化综合性协调机构对跨域城市共同体守信情况的监督,横向上实现各城市主体相互之间的联合监督。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政府违约失信的成本和代价,以帮助增强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共同体的守信意识和信念,促进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

书写日常生活的平淡之美——再读《浮生六记》******

  【读书者说】

  作者:苗怀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

  当我跟随演员们的脚步缓缓走进沧浪亭的那一刻,忽然产生一种穿越时空的恍惚感,不知道是自己走进了历史,还是历史来到了现实。感谢园林版昆曲《浮生六记》,它让以往案头密密麻麻的文字符号还原为眼前鲜活亮丽的风景。

书写日常生活的平淡之美——再读《浮生六记》

《浮生六记》苗怀明 译注 中华书局 苗怀明提供

  一部非常纯粹的文学经典

  到底是身处2019年11月15日观赏园林版昆曲《浮生六记》的这个晚上还是1780年中秋节沈复、芸娘坐在沧浪亭乘凉的那个月夜并不重要,因为这样的场景几百年来每天都可能发生,可以发生在乾隆年间苏州的沧浪亭,可以发生在光绪年间南京的莫愁湖,可以发生在民国时期杭州的西湖,自然也可以发生在当下扬州的五亭桥。

  这是一对刚结婚半年多的小夫妻,正享受着新婚带来的甜蜜,男的叫沈复,女的叫芸娘。虽然已到中秋,姑苏一带还有些闷热,他们在傍晚时分登上沧浪亭乘凉,先是欣赏夕阳西下,再细品皓月当空,或向外眺望,或坐下闲聊,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不需要去发朋友圈,也不需要刻意拍视频,因为这不值得显摆,不过是二人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

  在忙忙碌碌、天天急着上班打卡的现代人看来,如此富有诗情画意的场景更多出现在影视剧里,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和自己的生活有着太远的距离,即便是利用假期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去一次沧浪亭,也不过走马观花,无法体会沈复、芸娘夫妻的那份闲适和恬淡。对每天忙得焦头烂额的我们来说,生活就是生活,艺术则是艺术,但是对这对小夫妻来说,生活就是艺术,艺术就是生活,两者并没有明显的界限,这不仅仅体现为沧浪亭的中秋赏月。

书写日常生活的平淡之美——再读《浮生六记》

园林版昆曲《浮生六记》剧照 苗怀明提供

  翻开全书,所写不过儿女情长,家长里短,这样一部书何以能成为文学经典?

  的确,从表面来看,这可以说是一部条件并不具备的经典名著,或者可以说是一部非典型名著。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有一些先天不利的因素,比如说作者沈复,他虽然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但并没有得到过功名,在那个时代,这就决定了他身份的卑微,没有青史留名的机会,整天为生计而奔波,他开过字画店,做过幕僚,还到广东贩卖过货物,活得相当艰难。他的生平事迹别说现在无从知晓,就是在当时,也没多少人关心和知道。

  再看《浮生六记》这部书,虽然写得颇为用心,但别说刊刻,就连最起码的流传都做不到。沈复去世多年之后,都没有人知道这部书的存在,更不用说记载和评论了。如果不是杨引传这位有心人在冷摊上偶然得到书稿,并将其刊印出来,我们今天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世间竟然还有这么一部奇书。

  但就是这么一部篇幅不大的书稿,被发现的时候竟残缺不全,全书不过六卷,还遗失了最后两卷。

  《浮生六记》能残存下来,已经算是万幸了,甚至可以说是偶然,怎么也和文学经典画不上等号,两者之间似乎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估计当时在写作时,沈复也不敢有这样的奢想。

  奇迹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发生了,光绪三年(1877),杨引传将残存三分之二的《浮生六记》和另外三部笔记著作即《镜亭轶事》《天山清辨》《闻见杂录》一起收入《独悟庵丛抄》刊行。刚一面世,《浮生六记》便一枝独秀,大受欢迎,迅速风行海内外,书坊争相刊印,到当下各类版本至少有200种,而《独悟庵丛抄》所收的另三部笔记则一直无人提及。如果将四部书的合刊看作是一场竞争的话,《浮生六记》完胜。

  伴随着《浮生六记》的一纸风行,它陆续被各类作品集收录,入选中学语文教材,被拍成电影,改编为舞台剧,被翻译成多种外文,并出现专门的研究著作,这些通常是衡量一部作品是否经典的指标,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浮生六记》都具备了。

  这是一部非常纯粹的文学经典,不靠作者的名气,不靠书商的宣传,靠的是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看起来有些偶然,实则又是必然。

  平淡生活中最为真实的美

  那么,这本书的魅力究竟何在?全书篇幅不长,并没有展现宽广的生活面,也没有传奇故事和戏剧冲突,写的不过是一对夫妻的日常生活,而且是那种很私人化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我们也正在经历着,日复一日,好像没什么可说的,究竟是里面的什么东西打动了我们?

  答案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浮生六记》的魅力就来自它的平淡,这种平淡既是指内容,也是指风格,平淡并不一定非要和单调乏味画等号,它是一种美,一种最为真实的美,只是不少人未能感悟到而已。通过《浮生六记》可以领略这一点,我们由此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得到人生的启迪。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可以拿《浮生六记》与《红楼梦》做个比较,这部书曾被誉为“小红楼”,可见不少读者意识到两书之间的相似性。

  说起来也巧,曹雪芹去世的时间是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第二年,沈复和芸娘相继出生,这似乎构成了一种人生的接力,这种接力还表现在创作上。《浮生六记》虽然人物、内容、情节与《红楼梦》差别很大,但其内在精神则是相通的。不妨将《浮生六记》视作《红楼梦》的一部特殊续书。

  二百多年来,《红楼梦》读者的内心里一直有个遗憾,那就是宝黛的爱情没有走向婚姻,因黛玉的早逝而人为中断。假如两人一起牵手走进婚姻殿堂,那该会是一个多么美妙的结局呢?

  让我们按照生活自身的逻辑完成这个假设。笔者曾写过《宝黛结合又如何》一文,大致的内容是:假如宝黛结合,短暂的蜜月期之后,就是生儿育女。孩子的陆续降生意味着贾宝玉、林黛玉告别青春时光,步入成年时代。随着孩子长大,不管贾宝玉有多么不情愿,人生的列车必定会将他送到父亲贾政的位置上。同样,面对孩子的吃喝拉撒,林黛玉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再去多愁善感,一个合格的母亲不可能在孩子成长的时候缺席,柴米油盐注定会成为她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于是,贾宝玉、林黛玉顺理成章地成为新的贾政、王夫人,这意味着往日生活的一去不复返,再也不能肩扛花锄去葬花,再也不能躺在奶奶怀里打滚,再也不能去吃女孩嘴上的胭脂。一切年少轻狂已成陈年往事,面对着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打着世俗和利益的各种盘算,不再有诗和远方,只有永远都处理不完的日常琐事。

  再过若干年,宝黛二人又会坐在贾代善、贾母的座位上,他们和他们的孩子们注定会将家族年轻人一代代成长的经历再次重演一遍,人生就是这样不断循环往复。

  问题在于,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吗?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这未必就是我们想要的生活,自然更不是曹雪芹期待的人生。曹雪芹是位理想主义者,尽管家族败落,生活困顿,但仍然保有一份梦想,在困苦的人生中给自己,也给读者一点亮色,让大家不要活得太世俗。因此,林黛玉必须早早去世,她不能嫁给贾宝玉。随着贾宝玉、林黛玉年龄的增大,婚姻的选择也变得无可逃避。于是在他们成人之前,曹雪芹残忍的拉上了大幕。

  老实说,笔者的这篇文章写得有些过于感伤和悲观,未能直面日复一日、高度重复的日常生活。《浮生六记》实际上延续了这个话题,却给出了另外一个答案,一个更符合生活逻辑的答案。

  可以把沈复和芸娘的婚姻视作宝黛结合的现实版。两人十三岁订婚,十八岁成亲,说不上青梅竹马,却也称得上是情投意合。虽然他们的家世不如宝黛显赫,但四人秉性相近,都是属于聪俊灵秀的那种人,也就是《红楼梦》第二回里所说的正邪交赋。生在公侯富贵之家,就是情痴情种;长于诗书清贫之族,就是逸士高人。前者是宝黛,后者是沈复、芸娘。

  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十八岁结婚,意味着青春期的过早结束和成人世界的提前到来,这是曹雪芹不愿意面对的。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实际情况并不像曹雪芹担心的那样乏味,沈复、芸娘成亲后,生活确实平平淡淡,不外乎柴米油盐,但两人过得有滋有味,非常投入。两人或沧浪亭乘凉,或泛舟太湖,或改扮装束出去招摇,尽管这样的日子并不算多。居家的时候,两人因陋就简,把庭院、居室收拾得整洁雅致。

  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是我们的生活,何以沈复夫妇过得如此开心?关键在心态不同。沈复、芸娘用一颗平常心对待自己的每一天,努力发现生活中的情趣,本来就没有过多过大的奢想,小小的收获都能有一份欣喜。如果把目标定得过多过大,满足的日子注定大大少于不满足的日子,正如人们常说的,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这并非自我麻醉的阿Q精神,而是一种正确对待生活的态度,再说即便每天愁眉苦脸,日子就会因此而改变吗?

  这就是《浮生六记》给读者留下的启示。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奇迹,但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注定平平淡淡,努力过好每一天,发现生活中的情趣和快乐,也许这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从这一点来说,曹雪芹的担心有些多余,宝黛的家庭条件比沈复夫妇优越很多,他们结合之后,生活未必就那么单调,也许比沈复更加丰富多彩,至少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相信读者从《浮生六记》获得的共鸣比《红楼梦》更多,毕竟沈复夫妇的生活离我们更近,他们的生活就是我们的生活。

书写日常生活的平淡之美——再读《浮生六记》

俞平伯《题沈复山水画》 苗怀明提供

书写日常生活的平淡之美——再读《浮生六记》

《独悟庵丛抄》本《浮生六记》 苗怀明提供

  乐观又平凡的人生态度

  《红楼梦》没有写到宝黛的结合,以悲剧而告终。《浮生六记》虽然写到了沈复、芸娘的婚姻生活,也仍以悲剧而告终。两者同样是悲剧,但内涵却各有不同。贾宝玉的出家是要告别往日的生活,而沈复撰写《浮生六记》则是记下自己对往日生活的留恋。平平淡淡的生活,早已习以为常,也许充满烦恼,一旦这种生活因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而中断,马上就变得无比珍贵。人不能总是生活在记忆中,珍惜已经拥有的一切,随遇而安,这也许是《浮生六记》给我们的第二个启示。

  全书所写,不管是欢乐还是悲伤,一切都那么平凡普通,我们在生活中每天都会遇到。惟其平凡普通,作者才不需要装腔作势,不必矫揉造作,对那些厌倦了说教训斥、读腻了高头讲章的读者来说,感同身受,从书中可以看到自己,从而引起强烈共鸣。真情实感,平淡自然,这就是《浮生六记》最大的特点,也是它最能引起读者共鸣的地方。

  转眼二百多年过去,尽管我们使用了手机、电脑,尽管地球已经变成了村庄,但我们并未走出《浮生六记》的时代,沈复、芸娘追求的幸福我们仍在追求,他们遇到的烦恼仍在困扰着我们,书中的事情昨天发生在沈复夫妇身上,今天也同样会发生在我们身上,这本书的价值因岁月的积淀而变得更为丰富多元。

  探讨这个话题可以从一个假设开始,假如沈复、芸娘生活在当下,他们的人生悲剧可以避免吗?只要认真阅读作品就可以知道,他们的悲剧在当下照样可能发生。芸娘的病逝固然与家境贫困、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有关,但问题在于,假如她生的是无药可治的绝症,即便再好的医疗条件也没用,任何时代都会有悲剧的发生,不能把什么悲剧都甩锅给封建礼教,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推卸责任。

  沈复夫妇生活的困顿固然与父母有关,父亲将他们逐出家门,这是他们不幸的开始。这种家庭的不和谐现在照样存在,不能都归结为封建礼教。沈复父亲做事比较粗暴武断,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沈复夫妇自身难道就没有问题吗?沈复作为儿子,没有处理好与父母、弟弟的关系,作为丈夫不能保护生病的妻子,作为父亲不能给两个孩子幸福安宁的生活,板子不能都打到父亲身上,老人即便有过错,也负不了这么多责任,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宽容开明,宽容开明只能作为一种运气,可遇而不可求。作为儿媳的芸娘多管闲事,做事莽撞,恐怕就不能仅仅用天真来辩解,毕竟都是成年人了,毕竟也是孩子的母亲了,处理好与公婆的关系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一环,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

  芸娘的美丽、聪慧和善良给读者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大家为她的不幸感到同情和惋惜,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她的另一面,那就是幼稚、天真,作为成年人,这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赞的优点,做事欠考虑,把本来应该和谐的家庭关系弄得一团糟,人不能永远停留在天真阶段。假如宝黛结合的话,大概率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问题只会更棘手,贾府的生活远比沈家要复杂,如果发生冲突,矛盾只会更加激烈。

  芸娘是全书中最让读者牵挂的人物,她之所以如此可爱迷人,固然是出自其个人的禀赋,但不能不说她是因作者沈复而美丽。是作者可贵的开明、包容和爱心,给她提供了展现美丽人生的舞台,并将这些美好瞬间用文字记录下来,尽管这个舞台实在太小了。可以想象,如果换成一个俗不可耐的男人,比如《红楼梦》里的贾赦、贾珍之类,芸娘还能有这些逸闻趣事吗?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妻子的命运几乎完全掌握在丈夫手里。有什么样的丈夫,就会有什么样的妻子。是沈复培养和塑造了一位可爱迷人的妻子。当然这样的培养、塑造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芸娘自身性格及为人处世的缺陷给自己同样也给丈夫带来了很多麻烦。

  书中的沈复是一位有才气、有个性的文人形象,相信这也是他有意留给后人的自画像。他虽然社会地位不高,生活困顿,但依然保持着难得的自尊,苦中作乐,享受人生,享受生活,即便是在借钱回家的路上,也要顺道到虞山一游,这种乐观旷达的人生态度难能可贵,对每个有着类似不幸遭遇的读者都是一种安慰和启发。《浮生六记》虽然写了不少人生的苦楚和无奈,但字里行间丝毫找不到那种毫无节制的宣泄和哀怨,而且作者的享乐也不是醉生梦死,自甘堕落的那种。他不仅热爱生活,而且懂得如何生活,尽管生活贫寒,但充实而有趣。看看他讲盆景、家居的那些文字,就可以知道,他绝非泛泛而谈,而是一位真正的行家里手。从摹写山川风景的那些文字,可见其独到的鉴赏眼光,他不喜欢苏州的狮子林,不喜欢扬州的五亭桥,不喜欢南昌的滕王阁,但并非故意在唱反调,而是能讲出一番道理,给人以启发。

  如果生活在当下,具备这样的文化素养和鉴赏水平,相信沈复不至于沦落到没饭可吃的程度,他可能是位大学教授,可能是位园林专家,也可能是位成功的商人。这并不是说,现在就一定比那时好,但最起码实现人生的机会及评判成败的标准要相对多元一些,人生舞台相对要大一些。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二百多年间,这个世界发生了太多太大的变化。沈复笔下的苏州、扬州、杭州、广州、荆州,地名还是原来的地名,位置还在原来的位置,沧浪亭至今依然游人如织。但有了一部《浮生六记》之后,一切发生了改变,往日的风景又多了一层内涵和魅力,这不是眼睛能看到的,需要用心去体会。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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