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相约乌镇:共建网络世界,共创数字未来******
相聚诗画长廊,共绘数字未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将于11月9至11日举行。千年水乡再次拥抱现代互联网,吸引全世界的目光。
八年来,这里见证了一次次科技和产业的蝶变腾飞。从移动支付、大数据、智慧医疗,到5G/6G技术、人工智能……“乌镇峰会”已然成为全球网络信息领域发展的“风向标”,以及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数字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舞台。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接下来的几天,来自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0位代表将再次相约乌镇,坐而论道,共迎机遇挑战,共谋发展福祉,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跨越鸿沟,互联网让世界变得更“平”
当今世界,互联网无处不在。
出门游玩、享用美食,动动手指在地图软件里输入关键词,导航、购票、预订一站式服务悉数完成;手机“下单”,医院“接单”后派出专业护士上门,卧病在床的老人也能足不出户得到护理;“无人工厂”24小时不间断生产,“透明化生产线”监测全流程作业数据,工业互联网使“制造”变为“智造”……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不仅如此,互联网还将地球的千里之遥拉近为咫尺之间,让世界各国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随着互联网加速普及,全球网民数量稳步增长。《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球上网人口达49亿,约占全球总人口的63%。
作为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业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11月7日发布的《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提升到74.4%;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85.4万个,5G移动电话用户数达4.55亿,建成全球规模最大5G网络,成为5G标准和技术的全球引领者之一。
近年来,中国在数字基建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让人们共享技术发展成果;数字经济向基层、农村进一步延伸;在金融、能源、高端制造、智慧城市、智能汽车等方面,数字技术不断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展望未来,专家认为,更多潜在应用场景将会大量涌现,从而助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更新迭代。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咨询委员会主任邬贺铨表示,中国宽带渗透率已很高,覆盖到所有乡镇并将进一步提升,造就了广阔的数字经济市场空间。不仅如此,网速也大幅提升,固网宽带的平均下载速率和移动网络平均下载速率都居世界前列。依托先进的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无需自建内网,中国企业就可以实现数字化转型。这些优势助力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以全世界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回报。
动能澎湃,全球共迎数字经济新时代
在5G全连接工厂,从一张铁皮变成一台洗衣机只需要38分钟;
在偏远牧区,牛羊拥有电子档案,牧民们在家用手机检查牧场、给牛羊饮水;
在河北省怀来县,大数据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提供信息共享、高清视频、智能天气等一系列技术服务……
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数字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深入推进、网络安全保障和数字经济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十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在抢抓数字经济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012年到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超45万亿元,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21.6%提升至39.8%,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之一。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是中国机遇,也是世界机遇。
放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活跃,数字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作用日渐凸显。
数字经济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积极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开放平台,与各国加强数字领域合作,积极开展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中国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全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携手推进全球数字治理合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有助于各国共享数字经济红利。
携手同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2022年7月12日,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这标志着世界互联网大会转型为国际组织年会。作为国际组织成立后的首届年会,本届峰会将与国际各方积极搭建全球互联网高端对话平台。
开放、合作,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条件。电子科技大学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副院长李洪伟表示,近年来,数据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各种安全事件影响力升级,急需安全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机制,克服传统方案的局限和缺陷,保障全球各国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球各国应当携起手来,保障全球数据安全,共创数字未来,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信息时代没有哪一个国家或哪一方力量能够独善其身,必然是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命运共同体。”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科技与网络安全研究所执行所长李艳表示,新形势下,确保网络空间的稳定与发展成为国际社会休戚相关的重大时代命题,各方都在为之努力。
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旨,中国积极搭建国际平台“世界互联网大会”,致力于凝聚共识,促进交流,推进合作,既是对国际社会普遍关切的回应,更是对未来网络空间发展的中国贡献。
“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召开前夕,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围绕网络空间发展、治理、安全、合作等方面,阐释了构建更加紧密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主张。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表示,中国将坚持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同国际社会一道,加强团结协作,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夜晚的乌镇,遍布河网的灯光闪烁,犹如一张“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应一年一度之约,这座“互联网小镇”再次变得热闹非凡。共建网络世界,共创数字未来。未来几天,世界互联网大会汇集、迸发的数字之力将从乌镇快速辐射全球。(赵竹青 杨曦 罗知之)